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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专业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专业艺术人才队伍活力,根据相关规定并经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成都市川剧研究院、成都市京剧研究院、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都市文化艺术学校和成都市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艺术专业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情况

详见《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艺术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地点、联系电话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1月2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

1、成都市川剧研究院: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一巷3号

2、成都市京剧研究院:成都市金牛区三环路内西五段188号

3、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都市大业路39号8楼

4、成都市文化艺术学校: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122号

5、成都市文化馆:成都市草堂路17号

(四)联系电话

1、成都市川剧研究院:028-84444051

2、成都市京剧研究院:028-87769642

3、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028-66323591

4、成都市文化艺术学校:028-87318402

5、成都市文化馆:028-87339105

(五)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应聘者报名时须填写《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及以下材料:

(1)验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递交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2)递交个人近期专业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

(3)应聘者为单位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公开招聘的证明。

(4)应聘者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出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

(5)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

2、本次报名应聘者一律免缴专业技能考核考试考务费用,但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由招聘单位代为向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及办理笔试报考手续。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艺术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整个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发放专业技能考核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完成报名并经审查合格,当场领取专业技能考核考试通知书。

四、专业技能考核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专业技能考核考试时间

1、成都市川剧研究院:2017年2月9日

2、成都市京剧研究院:2017年2月8 日 

3、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17年2月9 日

4、成都市文化艺术学校:2017年2月 10日

5、成都市文化馆:2017年2月 10日

(二)专业技能考核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技能展示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专业技能考核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笔试时间: 2017年2月26日(周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笔试成绩于2017年3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再受理查分申请。

笔试缺考科目,成绩计0分。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进行。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序)。进入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未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及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确定。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艺术专业工作人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61883797)。

本公告由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策咨询电话: 028-61883822;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16楼。

附件:《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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