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巧茹老师

女,大学本科,国家一级演员,第九届、第二十五届中国戏剧“梅花奖”(二度梅),第十四届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主角奖”,第六届、第十一届中国戏剧节优秀表演奖,全国地方戏优秀剧目一等奖获得者,1991年被评为“四川省十佳演员”,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成都市劳动模范,成都市人大代表,成都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第十四届成都市十大杰出青年,2003年荣获上海白玉兰戏剧节组委会颁发的第十四届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主角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6年、2008年、2009年荣获文化部颁发的“文华表演奖” ,第四届全国戏曲电视剧“优秀演员奖”, 1986年四川省川剧青少年比赛一等奖,1988年四川省中青年川剧演员电视大奖赛最佳演员奖。第十一届全国电视“飞天奖”优秀演员提名奖。全国第十届电视戏曲评奖“二等奖”,全国第十一届电视戏曲评奖“二等奖”,荣获第三届中国川剧节暨四川省第十二届振兴川剧调演“艺术大奖”个人表演奖。